尊龙凯时

?合肥市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项目一标段钢结构及金属屋面工程专业分包成交候选人公示?

宣布日期:2025-04-30 浏览次数:1107



一、项目相关情形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项目一标段钢结构及金属屋面工程专业分包

采购方法:果真询比采购

采购文件宣布日期:2025年4月23日

采购日期:2025年4月30日

合肥市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项目一标段钢结构及金属屋面工程专业分包采购评审效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双凤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长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建三局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经评审小组评审,安徽双凤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制订为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名称:尊龙凯时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栋10层1005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1-62265212

公示期: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效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生意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事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昼14:00-17:00,节沐日休息)向尊龙凯时提出异议,异议质料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1号楼1005室,联系电话:0551-62265212 。

投标人对异议回复不知足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回复,应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运动投诉处置惩罚步伐》的划定,以书面形式向尊龙凯时党务部投诉,投诉电话:13685658826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尊龙凯时建工集团履约采购治理步伐》等执律例则,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告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点、有用联系方法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若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详细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须要的证实质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异议人需要修改、增补异议质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增补质料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凌驾划准时限的 ;

3、异议质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用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正当泉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置惩罚、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特此通告 。







一、项目相关情形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项目一标段钢结构及金属屋面工程专业分包

采购方法:果真询比采购

采购文件宣布日期:2025年4月23日

采购日期:2025年4月30日

合肥市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项目一标段钢结构及金属屋面工程专业分包采购评审效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双凤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长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建三局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经评审小组评审,安徽双凤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制订为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名称:尊龙凯时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栋10层1005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1-62265212

公示期: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效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生意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事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昼14:00-17:00,节沐日休息)向尊龙凯时提出异议,异议质料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1号楼1005室,联系电话:0551-62265212 。

投标人对异议回复不知足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回复,应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运动投诉处置惩罚步伐》的划定,以书面形式向尊龙凯时党务部投诉,投诉电话:13685658826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尊龙凯时建工集团履约采购治理步伐》等执律例则,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告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点、有用联系方法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若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详细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须要的证实质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异议人需要修改、增补异议质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增补质料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凌驾划准时限的 ;

3、异议质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用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正当泉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置惩罚、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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